选手 a) 选手不容捎带与使用电子竖立美洲买球站体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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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起首:韩国围棋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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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竞赛规程》(2025年7月1日实施)汉文译本
— 目 录 —
第一章 竞赛器用
第二章 竞赛运营
第三章 竞赛东说念主员
第四章 罚 则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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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赛器用
第1条(棋盘)
规范为横纵各19条线的平面木制棋盘,尺寸为横42 cm×纵45 cm。比赛用棋盘厚度一般为2.5–7.5 cm。
第2条(棋子)
① 棋子分黑、白两色;
② 规范确立为黑棋181枚、白棋180枚。
第3条(棋桶)
① 用于盛放棋子;
② 棋桶盖用于存放被索求的棋子(死子)。
第4条(计时器)
① 计时器须使用韩国棋院招供型号;
② 若比赛由计时员负责计时,主持方可就计时器种类及使用花样与赛事运营本部协商。
第5条(比赛用桌椅)
桌椅须为韩国棋院招供之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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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竞赛运营
第6条(赛前准备)
① 运营本部根据赛事限制分派评判员、竞赛委员、记载员、计时员等;
② 运营本部准备棋盘、棋子、棋桶、计时器、比赛桌椅等;
③ 为确保比赛获胜进行,评判员、竞赛委员、记载员及计时员原则上应于开赛30 分钟前到达赛场;
④ 未经运营本部许可,竞赛东说念主员不得将物品带入赛场;
⑤ 仅限经竞赛委员批准的最少必要东说念主员参预赛场。
第7条(电子竖立捎带及使用遏抑)
① “电子竖立”指不管称呼及形态,粗略发送或摄取影像、音频、笔墨或数据的所有这个词安设(如对讲机、BP机、手机、智高东说念主机等)。
② “竞赛从属步履”指除赛场外选手可参预的一切场面(如茅厕、选手休息室、运营本部室等)。
③ “比赛中”指自杀判文书开赛起至文书罢了止的整个时段,包括施展休息时刻(如午餐)及比赛中前去从属步履的时刻;
④ 为驻防通过电子竖立可能发生的不方正行径,运营本部有权查验赛场及从属步履是否隐敝电子竖立;若比赛运行后有疑虑,仍可进行查验;
⑤ 本规程第三章所称“竞赛东说念主员”(选手、评判员、竞赛委员、记载员、计时员)在比赛中捎带及使用电子竖立按下列国法推行:
1。 选手
a) 选手不容捎带与使用电子竖立,应按运营本部指点关闭并上交所捏竖立,比赛罢了前不予返还。(2024‑10‑17纠正)
b) 医疗用途之电子竖立(如助听器等)不在此限;
c) 运营本部可依据比赛花样对上述国法进行篡改;
2。 评判员与竞赛委员仅可捎带、使用比赛获胜进行所需之电子竖立;
3。 记载员与计时员不容捎带、使用电子竖立,但运营本部事前披发、用于比赛运营之竖立之外。
⑥ 运营本部可于比赛运行前查验竞赛东说念主员是否捎带电子竖立;
⑦ 必要时,运营本部可遏抑或不容选手所属球队连络东说念主(措置层、教师、助教等)捎带及使用电子竖立;
⑧ 选手在比赛中不得前去个东说念主客房或可与所属球队连络东说念主战斗之从属步履;仅在运营本部招供且评判员或竞赛委员追随的情况下方可挪动;
⑨ 在联赛体式的团体赛中,选手所属球队连络东说念主不得通过电子竖立等妙技应用AI围棋步履对比赛产生影响。
第8条(比赛花样)
① 运营本部与主持方就比赛花样事前协商;
② 运营本部根据赛事限制组建竞赛东说念主员;
③ 运营本部提前见告选手比赛花样。如需变更,须征得选手与教师容或。
第9条(比赛运行)
① 竞赛东说念主员各就位后,竞赛委员依本规程运行比赛;
② 裁判文书开赛后,选手进行猜先;
③ 施展比赛由黑贴6目半;
④ 计时器甩掉于白方右侧。
第10条(比赛罢了)
① 若选手认输,应向裁判默示,由裁判文书比赛罢了;
② 当两边先后烧毁入辖下手,即视为对局罢了(理论烧毁或按计时器暂停按钮均视为烧毁);
③ 末端时,裁判让两边阐明效率并文书罢了;
④ 文书末端后,效率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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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竞赛东说念主员
第11条(评判员的责任与权限)
① 查验第6条所述赛前准备事项;
② 比赛运行前10分钟,向选手评释“留心事项”及“电子竖立不容捎带、使用”;
③ 应准时文书比赛运行;若因开幕式等作为导致延伸,应呈报选手新的运行时刻;
④ 出现以下情况应暂停比赛,使用棋盘遮布隐敝棋盘并赶紧裁定:
1。 选手建议异议;
2。 教师建议异议;
3。 计时器故障;
4。 违背第7条之情形;
5。 其他妨碍比赛身分;
⑤ 评判员可裁定例程未明文国法的争议事项;
⑥ 宣判后应实时、明确向选手、教师及竞赛东说念主员评释效率。
第12条(竞赛委员的责任与权限)
① 查验第6条所述赛前准备事项;
② 监督比赛获胜进行;
③ 使竞赛东说念主员老练各自变装;
④ 培训记载员及计时员;
⑤ 可条目选手出席与比赛关联的开终止式及受奖庆典;
⑥ 对未昭示事项亦可作出决定。
第13条(选手的义务与职权)
① 保捏风姿,公道竞争;
② 当裁判查验电子确当场,应安分合营;
③ 比赛中除茅厕及饮水区外不得离开赛场;
④ 未经裁判许可不得与局外人会面;
⑤ 提异议时应举手默示;
⑥ 茅厕使用国法:
1。 轮到本东说念主走棋时不得离座;
2。 需经裁判许可;
3。 离座后须于5分钟内复返;
4。 比赛中仅可暂离一次;
5。 离座时候若敌手落子,可条目敌手阐明着点,并须获见告;
⑦ 不容包括特意认输在内之不方正行径;
⑧ 应苦守第7条第5款第1项登科8款;
⑨ 对效率对抗时,应在不浮松棋盘情况下立即招呼裁判;
⑩ 必须出席与比赛关联的开终止式及受奖庆典。
第14条(选手对计时器的使用)
① 落子后须立即用落子之手按计时器;
② 提子时可按暂停键;
③ 须待敌手按下计时器后方可落子;
④ 未落子而按计时器视为烧毁入辖下手。
第15条(记载员的责任)
准确记载手顺;
不得有妨碍比赛之言行;
遵循竞赛委员指点。
第16条(计时员的责任)
不雅察比赛并准确操作计时器;
选手参预读秒后以了了发音公道读秒;
不得有妨碍比赛之言行;
遵循竞赛委员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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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罚 则
第17条(留心)
裁判就下列行径可予“留心”处罚:
选手上交的电子竖立发声或迁移;
违背茅厕使用国法;
违背计时器使用国法;
对敌手作出不规章言行(如哼歌、用扇子/核桃等发声、拨弄棋子等);
建议特殊异议;
特意拖延比赛;
落子时鼓动棋子逾越两格;
未将死子放于桶盖(若盖无法承放,可放于盖周围并须令敌手可见);
落子后按计时器并提子时未按暂停键;
末端前空交叉点仍按暂停键提子;
裁判认定的其他妨碍行径。
第18条(警告)
① 对下列行径裁判径直宣告“警告”并判罚1目:
1。 入辖下手中拿起棋子(可落回原位或他处);
2。 触碰或递交敌手死子;
3。 留心累计两次;
4。 未空出交叉点即提死子;
5。 用非落子之手按计时器;
② 犯规者之1枚棋子计入敌手死子并记载。
第19条(反则)
① 发生以下情形裁判不经警告径直判负:
1。 违背轮替入辖下手原则;
2。 提走弗成提之子;
3。 在棋盘上甩掉应提之子;
4。 在禁着点落子;
5。 未掠夺材径直提劫;
6。 比赛中得到第三方匡助;
7。 核实存在不方正行径;
8。 末端前关闭计时器;
② 反则判负若有左证可至末端前建议;无左证者仅可于下一手前异议;
③ 违背电子竖立国法之处理:
1。 选手违背第7条第5款第1项或第8款:本局判负,并依里面国法责罚;
2。 违背第9款:判该轮团队全负,并按赛事运营国法责罚;
3。 未上交电子竖立而在赛场被发现:本局判负;
4。 异邦棋士或团队连络东说念主责罚由其所属围棋协会协商;被查实者1–3年不得参加本院主持赛事;
5。 针对第7条之反则判负如有左证可至该局罢了前适用,之后仅可依里面国法责罚。
第20条(异议)
仅选手可在行径发生5分钟内建议异议,适用以下情况:
属于“留心”“警告”“反则”事项;
其他可能影响比赛之情况。
第21条(其他)
① 若对反则阐发不一致,以裁判判定为准;
② 根据围棋国法第2条第3款,棋子触盘或捏子之手触盘即为落子:
1。 落子行径包括棋子触盘直至按计时器;
2。 若落子经由中掉棋,不视为落子;
③ 若棋盘上棋子位置被浮松或挪动,裁判处理如下:
1。 还原后链接;
2。 若无法还原,由裁判判定;
④ 若出现和棋,须于当日重赛决胜;重赛不猜先,保捏长短,用各自剩余时刻;
⑤ 可根据比赛性质(团体/个东说念主)、教师有无、计时器使用、摄像复审可否,制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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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则
第1条(实施日历)
本规程经第90次常任理事会(2010‑07‑01)决策实施;
经第97次常任理事会(2012‑10‑12)决策实施;
经第13次运营委员会纠正,自2017‑03‑01实施;
经第20次运营委员会纠正,自2017‑09‑14实施;
经第22次运营委员会纠正,自2018‑01‑15实施;
经第23次运营委员会纠正,自2018‑03‑05实施;
经第30次运营委员会纠正,自2020‑08‑07实施;
经2024年第3次(第42次)运营委员会纠正,自2024‑11‑08适用;
经2025年第2次(第44次)运营委员会纠正,自2025‑07‑01实施,但第17条第8项之实施延至2026‑07‑01。
第2条(适用)
本规程适用韩国围棋国法;若与各赛事规程不一致,以赛事规程为优先;
未尽事项依韩国棋院常规处理。
第3条(其他)
本规程以本院《竞赛国法》(最终批准:第97次常任理事会美洲买球站体育信息,2012‑10‑12)及大韩围棋协会《竞赛规程》(最终批准:理事会,2014‑10‑29)为基础整理。

